死亡證明書申請
2024-03-19日昇服務服務專線:0927883229SINCE-1952
死亡證明書暨各項農勞保國民年金申請給付流程
- 死亡證明書
- 在院死亡→由醫院直接出具死亡證明書
(約開十份左右)
- 意外死亡→報檢察官相驗
(車禍、意外落水、自殺…等)
- 住宅死亡→(1)由醫院開具診斷證明書乙份報
請戶籍所在地衛生所開具
- (2)直接報請當地衛生所開具
(3)直接報請檢察官相驗
- 無論以何種方法開具死亡證明,約以10份左右為主
- 農保給付部份($306,000)
- 持死亡證明書乙份、亡者身份證、印章、戶口名
簿至當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謄本約五份
- 持除戶謄本、死亡證明書、印章、受款人身
份證明文件、存簿封面影本至投保單位(當地農會辦理)
- 勞(公)保給付部份
- 持死亡證明書乙份、申請人本身之勞保給付卡、身份證明文件至投保單位填寫勞保給付申請書
- 勞(公)保申請對象標準
- 亡者本人得申請勞保死亡給付
- 亡者之直系親如配偶、兒女等得申請勞(公)保喪葬補助(3個月)
(4)國民年金給付部份($91,410)
(1)亡者本人若具有國民年金保險資格(意即無農/勞/公保)者得申請國民年金死亡給付(各地勞保局申請)
- 若有未盡事宜、依政府相關單位規定為準、本表所列以提供家屬參考為主;請見諒!